厄瓜多爾更新家用製冷器具的科技法規
2019-01-11
2018年3月5日,通過厄瓜多爾工業和生產力部,厄瓜多爾標準化服務局(INEN)取代了2005年的RTE INEN 009號關於家用製冷器具的規定。新的強制性的科技法規準予決議№18084,自2018年3月5日生效。

2019年3月5日起實施合格評定程式。

本技術規定對下列家用製冷設備提出要求,以確保其安全使用:

帶或不帶冰櫃的冰柜、有或沒有低溫隔間的冰柜及冰櫃。

該條例包括禁止發泡劑中含有氯氟烴(CFCs)或氫氯氟烴(HCFCs),並規定冷卻液中不得含有用於製冷系統的CFC、HCFC或氫氟碳化合物(HFCs)。

器具的所有部件必須附有西班牙語說明書,說明書清晰易讀。

每個設備單元必須包含一個標識牌,上面有以下資訊:

製造商名稱、原產國、可編碼的序號和/或生產日期、總容積(立方米或昇)、類符號(ST和T)、製冷劑的名稱和質量(克)、與能耗有關的所有資訊,包括安全規程中規定的資訊(電壓、功率、頻率)、凍結能力(公斤)(如適用)及能源消耗以千瓦時/年表示。

包裝應易於閱讀,並包含以下資訊:

模型、可編碼的產品序號和/或生產日期、類符號(ST和T)及其意義並電壓和頻率。

在清關前,進口商必須通過厄瓜多國家認可機构(SAE)或工業和生產率部(MIPRO)及其他可接受機构授權的認證機構簽發的強制性合格證書,證明其符合本《貨物出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