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對音訊、視頻和類似電子設備實施強制性國家標準
2019-07-12
2018年6月26日,印尼工業部發佈了第15號法規《印度尼西亞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强制性國家標准實施條例》。它涉及在印尼製造或在該國進口、分銷和銷售的產品。

自2019年6月26日起,本法規範圍內的產品必須滿足SNI要求,並進行符合性評定。

本法規包括以下產品:

電視、電視機上盒、DVD光碟播放機、藍光、移動主機、有源揚聲器

進口商和製造商必須取得合格證,並在產品包裝上貼上SNI標誌和其他相關細節。

本法規範圍內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SNI 04-6253-2003《安全:音頻、視頻和類似電子設備要求》。它規定了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抽樣、試驗方法、試驗驗收、標記要求和包裝。

該條例於2019年6月26日生效。

官方檔案鏈接:


Regulation № 15 "Enforcement of Mandatory Indonesian National Standards for Audio 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aratus"

Standard SNI 04-625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