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MIC通告11/2020/TT-BTTTT:進行型式認證和合格聲明的新設備清單(2020)
2020-05-22

越南MIC正式發佈了第11/2020/TT-BTTTT號通告,以取代第05/2019/TT-BTTTT號通告-關於MIC型式認證和合格聲明產品清單的規定。新的通告將於2020年7月1日開始生效,該通告將與MIC越南最近出臺的幾項新的國家科技法規以及通告10/2020/TT-BTTTT一起生效。

突出特點:

1、更新新出臺的國家科技法規QCVN 86:2019/BTTTT和QCVN 119:2019/BTTTT。QCVN 86:2019/BTTTT取代QCVN 86:2015/BTTTT和QCVN 18:2014/BTTTT,並作為2G/3G/4G LTE終端設備的EMC要求。

2、新增了第五代蜂窩網絡(5G)中使用的終端設備、基站和中繼器。QCVN 47:2015/BTTTT和QCVN 18:2014/BTTTT暫時作為5G設備的RF要求,直到MIC出臺專門針對5G設備的國家技術規範。

3、將無線感應環路充電器、遙測儀、MISC和MITS設備、60GHz頻段無線電接入設備、海上船舶上使用的雷達、數位圖像傳輸設備從附件一移至附件二。這些設備將只在強制性合格申報計畫下進行。

4、部分SRD的詳述描述和HS編碼讓清單更清晰。有源RFID標籤(帶電源)被列入RFID產品組,無源RFID標籤仍被豁免。

5、詳述用於自動收費系統的RFID讀寫器和RFID標籤(工作在920-923MHz頻段,射頻功率可超過500mW ERP),以解决現時這些產品經常發生的清關問題。

6、由於某些原因,允許部分國家可以免檢特定技術規定的測試項目。

-該類測試項目的相關成本較高,測試時間較長(QCVN 101:2016/TT-BTTTT對鋰電池效能的要求)。

- QCVN本身的要求不是很清楚(QCVN 101:2016/TT-BTTTT第2.6.2.7項)。

-當地實驗室還不能對一些具體的測試項目進行測試(QCVN 63:2013/BTTTT中關於DVB-T的要求或者是一些適用於海上設備的國家科技法規)。

7、2020年7月1日之前已簽發的所有型式認可證書和合格驗收通知書,會繼續保持其有效期,直到期滿或新的適用科技法規生效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