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海湾地区建立新的管理框架和体系
2017-12-25

阿拉伯海湾地区包括6个GCC (海湾合作理事会)成员国家: 即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阿曼、巴林,另加也门一共7个国家。

这7个国家的总人口约8千万,总的GDP约15000亿美元。 为了促进贸易和产品自由流通,同时确保只有安全的电器产品才可以进入该地区市场以便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海湾地区也建立了类似于欧盟和欧洲经济区的管理框架和体系。与欧洲有所不同的是,海湾地区法规的管理部门和标准化机构是同一个组织,即海湾合作理事会标准化组织 (GCC GSO), 总部位于沙特阿拉伯的利雅得。

海湾地区的管理框架包括:
(1)统一的标准和技术法规;
(2)一致的法律;
(3)海湾度量衡网络 (GULF MET);
(4)实验室合作 (GCCLAB);
(5)统一的认可机构 GCC Accreditation Center( GAC)。

欧盟新的立法框架被采纳为海湾地区认证方案的基准,包括统一的G-marking (类似于欧盟的CE-Marking,但List 2 的产品需由指定机构发证), 和统一的市场监督和产品责任管理制度。

目前,海湾区域法规针对玩具和电器产品有实行。 而接下来几年,海湾地区会针对化妆品、机械、电梯、能效、建筑材料等法规,也会针对电器产品的有害物质管制出台相应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