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SDPPI发布了WLAN技术标准草案 - 电信工具和设备无线局域网公众咨询技术要求
2018年1月19日,“通信和信息技术部长条例”第28号关于在2.4GHz无线电频带和/或无线电频带上工作的电信工具和设备技术要求的无线局域网电信设备和设备的技术要求, 或5.8 GHz的无线电频段需要根据技术发展情况以及安排无线电频段的政策进行调整。
其他调整和改进涉及:
1.增加了无线电频段,原本为局域网的无线设备只能在2 400-2 483.5 MHz和5 725 - 5 825 MHz的无线电频段工作,在这个RPM中增加了几个新的无线电频段:
(1) 2 400-2 483.5 MHz;(2) 5 150 - 5 250 MHz;(3) 5 250-5 350 MHz;(4) 5 470 - 5 725 MHz;(5) 5 725 - 5 825 MHz。
2.无线局域网设备可以运行于:
(1)无线电频段或频段的单频段(单模);
(2)多频段(多模式):
1)2 400-2 483.5 MHz的无线电频段和5 725 - 5 825 MHz的无线电频段;
2)5 150-5 250 MHz,5 250-5 350 MHz和/或5 470-5 725 MHz的无线电频带。
3.基站/接入点形式的无线局域网设备可以在以下条件下在室内和/或室外运行:
(1)在无线电频段2 400-2 483.5和/或5 725-5 825 MHz无线电频段上操作的设备可用于室内或室外使用;
(2)在5 150 - 5 250 MHz,5 250 - 5 350 MHz和/或5 470 - 5 725 MHz无线电频段工作的设备只能用于室内使用。
4.用于室内的基站/接入点应使用无法拆卸(固定和内置)的天线。
5.无线局域网电信设备和设备不得配备国家区域首选功能。
6.增加测试方法的提供,作为测试中心测试无线局域网设备的指南。
基于此,通信和信息部就通信和信息部部长关于电信设备和电信无线局域网技术要求的条例草案进行了公开磋商。
该法规草案将撤销2015年第28号通信和信息部部长关于在2.4 GHz和/或5.8 GHz无线电频段的无线电频带上操作的电信工具和设备的技术要求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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