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联盟更新CoC/DoC认证要求
2016年11月15日欧亚经济联盟(EAEU)委员会出台决议#154,颁布海关联盟市场准入新要求。
该决议确立了符合性认证(CoC)及符合性声明(DoC)的格式,并明确了进入EAEC市场的产品符合性认证及声明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相关措施拟定于2016年12月22日起开始强制实施。
以下列明主要更改内容:
(1) 符合性认证(CoC)或符合性声明(DoC)的申请人必须是在欧亚经济联盟(EAEU)区域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包括当地生产商、零售商或授权代理商。外国制造商不予许申请注册相关认证。
(2) 申请CoC或DoC,如果没有海关通用的认证标准,则必须符合CU的系列适用标准或相关国家专职标准。
与此同时,在2016年12月22日之前颁发的CoC或DoC自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