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更新無線電設備FCC準予程序
2018-12-26
任何包含射頻設備的設備必須按照FCC規則中規定的適當程序進行授權。

2018年11月之前,產品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授權:

1.驗證;

2.符合性聲明;

3.認證;

2018年11月以後,唯一可行的選擇是:

1.供應商的符合性聲明(SDoC);

2.認證;

程序取決於設備的類型。在某些情况下,設備可能具有不同的功能,囙此需要多種類型的準予程序。

其中一個主要區別是SDoC程序要求申請人測試設備。然而,認可的實驗室並不一定是一個FCC認可的實驗室。

相反,認證程序意味著設備正由FCC認可的認可測試實驗室進行測試。

申請人可以選擇認證程序,而不是SDoC程序。

囙此,對於需要獲得授權的射頻設備,可在2018年11月2日前選擇符合程序的驗證或聲明。

2018年11月3日後,需要使用供應商的符合性聲明,而不是驗證或符合性程序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