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更新短距離設備使用和操作的頻段
2018-11-23
2018年8月29日,菲律賓發佈了備忘錄通告06-08-2018,修改了備忘錄通告MC 03-05-2007的第1節和第2節。

它為超寬帶(UWB)無線設備分配6.0-8.5 GHz頻段。

UWB由ITU-R SM1755建議書定義為短距離無線電通信技術,涉及有意產生和傳輸在非常大的頻率範圍內擴散的射頻能量,這可能與分配給無線電通信業務的若干頻段重疊。使用UWB科技的設備通常具有來自天線的有意輻射,其具有至少500MHz的-10dB頻寬或大於0.2的-10dB分數頻寬。

設備的任何功能或任何管道都不應超出以下技術參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