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EU中RoHS的约束要求
2020-03-06
自2020年3月1日起,EAEU TR 037/2016《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产品中使用危险物质的规定》成为EAEU的强制性要求。
下列物质被列为危险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
在进入EAEU市场,下列产品必须不含上述物质:
家用电器和器具
电子计算机、连接设备及其组合
电信设施
复印机和其他办公电气设备
电动工具
光源和照明设备
电子乐器
赌博机和自动售卖机
收银机、印票机、读卡机
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 AC/DC的电缆和电线(光纤电缆除外)
断路器和保护切断装置
火灾探测器、安全探测器及其组合
如果均质材料中含有这些危险物质,则均质材料中重量容许的最大浓度值对镉不应超过0.01%,对其他物质不应超过0.1%。
请注意,从2020年3月1日起,所有适用于EAEU TR 037/2016的产品,即使在此之前已经进口到EAEU市场,也必须确认符合EAEU TR 0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