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無線接入點的型號認證新規
2018-03-16
由於具有無線電介面並可能對其他產品造成有害干擾,根據MIC的無線接入點42/2016/TT-BTTTT通告,將受到MIC型號認證和符合性聲明限制。進口商還必須從越南電信管理局(VNTA)獲得進口許可證以進行通關。
1.無線接入點的適用規定。
取決於無線射頻介面的規格(每個頻段的工作頻段和最大EIRP功率)適用於無線接入點的國家科技法規將由MIC Vietnam的42/2016/TT-BTTTT法規進行管理,並且可能因型號而有所不同。
(1)如果2.4GHz頻帶的最大EIRP功率不超過20 dBm(100 mW),則此頻段的適用技術規定為QCVN 54:2011 / BTTTT(RF)和QCVN 18:2014 / BTTTT(EMC)。
(2)如果2.4GHz頻帶的最大EIRP功率超過20 dBm(100 mW)但不超過23 dBm(200 mW),則適用於該頻段的技術規定為QCVN 47:2015 / BTTTT(RF)和QCVN 18:2014 / BTTTT(EMC)。
(3)如果2.4GHz頻段的最大EIRP功率超過23 dBm(200 mW),該產品將不允許進入越南市場。
(4)自2018年7月1日起,QCVN 18:2014 / BTTTT將被QCVN 112:2017 / BTTTT取代,此規定適用於無線接入點。
無線接入點的工作頻段、最大輸出功率和其他工作條件必須符合MIC Vietnam的42/2016/TT-BTTTT附錄10。
2.無線接入點的型號認證的認證程式和要求:
申請型式認可證書所需檔案如下:
(1)型式認可申請表;
(2)當地申請人的越南營業執照影本;
(3)產品規格表或產品資料表;
(4)由MIC Vietnam認可的當地實驗室或海外實驗室出具的合格測試報告(適當範圍)。
如果申請符合MIC越南和VNTA規定,越南電信管理局(VNTA)的驗證和認證中心應在2周內審查申請卷宗並頒發型式認可證書。
3.證書頒發機构
取決於本地證書持有者的註冊地址,申請文件必須提交至以下地址之一:
(1)VNTA的核查和認證中心1位於河內:申請人在越南北部註冊地址;
(2)VNTA的核查和認證中心2位於胡志明市:申請者在越南南部註冊地址;
(3)位於峴港的VNTA核查認證中心1:申請者在越南中部註冊地址。
4.符合性聲明和VNTA進口許可證流程
獲得無線接入點的型式認可證書後,申請人必須準備符合性聲明檔案並再次申請VNTA for DoC。
符合性聲明所需檔案如下:
(1)符合性聲明表格;
(2)產品型式認可證書副本;
(3)產品規格表或產品資料表;
(4)申請人營業執照影本;
(5)申請人的ICT標誌(帶有“NAME”和“CODE”的TA強制性ICT標誌)。